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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信息:【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04日 17时02分57秒 作者: 招生办 点击数:
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示(第二轮)

根据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,结合考生异议和增补材料情况,现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(见附件1),相关说明如下:
一、公示时间为5月5日至5月8日,公示期间,考生须认真核对公示信息,若有异议,须及时与学校联系。
二、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“综合评价报名系统”(http://bm.chsi.com.cn),进行缴费(60元/人),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。
三、相对第一轮公示,变更情况见附件2。
四、公示内容包括姓名、性别、科类、所在中学名称、加分项目,其中所在中学名称为高考报名所用的中学名称;加分项目不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加分,同类型(学科)获奖按最高加分项公示。
五、公示后,如发现考生信息有误,学校可取消考生考核资格、取消考生考核成绩、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等。
六、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文件精神,对于伪造材料的,一经查实,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地址: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
邮政编码:212013
招办电话:0511-88780048
招办传真:0511-88791785
监督电话:0511-88780012

附件1: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名单(第二轮)
附件2: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信息变更情况表

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
2017年5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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