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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信息:【发布时间:2004年02月12日 14时51分00秒 作者: 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:
江苏大学2004年省外招生章程

学校名称及代码: 江苏大学 10299(国标)
学校性质: 省属全国重点高校
办学性质: 公办
学校概况: 江苏大学是省属全国重点大学,面向全国招生。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,是一所以理工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,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、硕士、工程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,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百强之列。学校设有23个学院(部),68个本科专业。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,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,6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,15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。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,6个省级重点学科,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,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,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。学校现有教职工4500余人,其中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、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,博士生导师70余人,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200余人,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700余人。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8000余人,其中研究生2200余人。
校址(含校区): 校本部(镇江市学府路301号)
北固校区(镇江市东吴路2号)
梦溪校区(镇江市梦溪园巷30号)
中山校区(镇江市中山西路63号)
录取原则: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招生原则,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(即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)。
2.考生进档后,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(即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),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3.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、降分条件的考生,按加、降分后的成绩录取。
4.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。
5.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,并且成绩合格。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,以文化成绩(含数学)加专业成绩计总分,按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录取。对未提供专业志愿的的省份,按专业考试报名时的志愿录取。
6.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。
收费标准: 培养费:统招4600元/生?年(非艺术类),6800元/生?年(艺术类);
住宿费: 500—1200元/生·年
招生咨询方式:
学校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:212013
招办电话:(0511)8780048 招办传真:(0511)8791785
招办网址:http://zb.ujs.edu.cn 电子信箱:zb@ujs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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