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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简介

时间:2019-06-17 访问次数:

说明:

1.在规定学习年限内,对于按照上述培养模式且达到中外双方高校培养要求的学生,江苏大学颁发毕业证书,符合江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,符合外方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方高校学位证书。若项目学生完成江苏大学规定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,但获得的外方课程学分未达到外方应修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,只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,不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和外方学位证书。

2.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有《江苏大学2019年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》,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,重点关注费用(含外方学费、项目管理费、签证费等)、外方学校英语要求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等。

3.专业咨询:车辆工程:耿老师13952885646;英语:王老师15952898071;工商管理:张老师13775531509、 姜老师13815155982;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郑老师13815152666;会计学:苗老师15952816512;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:陈老师15751019621;金融学:周老师15951401036。

4.政策咨询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:李老师0511-88792766,教务处:赵老师0511-88783578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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