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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信息:【发布时间:2007年02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作者: 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:
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07 年招生章程(面向外省)

学校名称: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

学校代码: 13986

办学类型: 独立学院

校 址: 镇江市学府路301号

学校概况:

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是江苏省首批国有民办二级学院,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,属国有性质,按民办机制运行。全日制在校生 8500 余人,全部为本科层次。学院共享江苏大学一流的师资、教学、科研和生活设施 ,一年级新生在梦溪校区、中山校区学习,其它年级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。今年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。学院现设有 38 个本科专业(方向),涵盖工学、理学、医学、文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等 7 大门类。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依托母体,立足江苏、面向全国,紧密适应社会发展要求。高起点、创特色、争一流。力争将京江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,文管经法医多学科协调发展,在省内一流、国内知名的教学型独立学院。

录取规则:

1. 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招生原则。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,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,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。

2. 考生进档后,专业安排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(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)录取。

3. 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、降分条件的考生,按加、降分后的成绩录取。

4. 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。

5.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,以文化成绩(含数学)加专业成绩计总分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(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)安排考生专业。

6.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。此外,色觉异常(色弱、色盲)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。

7. 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由江苏大学颁发学位证书。

8 .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,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。

收费标准:

学 费:民办本科 13000 元 / 生·年;

住宿费: 500 — 1200 元 / 生·年。

招生咨询方式:

学校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 301 号 邮政编码: 212013

咨询电话:( 0511 ) 8780048 、 8780120 传真:( 0511 ) 8791785

招生网址: http://zb.ujs.edu.cn

电子信箱: zsb@ujs.edu.cn 、 jjxy@ujs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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