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,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、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,以及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、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、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、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、首批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高校、全国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试点高校。2024年在各大高校权威排行榜中列全国40位左右。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“专转本”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4〕12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计划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5〕1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江苏大学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(以下简称“专转本”)工作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,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学校性质
学校全称:江苏大学
学校代码:1201
办学性质:公办
办学地点: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
二、招生计划
报考类别 | 计划类型 | 专业代号 | 专业名称 | 计划数 | 外语语种 | 学费(元/年) | 统考科目 |
化工生物类 | 普通类 | 01 | 化学工程与工艺 | 50 | 不限 | 6380 | 高等数学 |
食品类 | 普通类 | 02 | 食品科学与工程 | 50 | 不限 | 6380 | 高等数学 |
土木建筑类 | 普通类 | 03 | 土木工程 | 50 | 不限 | 5800 | 高等数学 |
资源环境类 | 普通类 | 04 | 环境工程 | 50 | 不限 | 6380 | 高等数学 |
注: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。
三、选拔对象、报名条件、志愿填报及录取
详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“专转本”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4〕12号)。
四、入学、培养与学生管理
1.“专转本”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。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,不予办理入学手续。
2.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,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3.“专转本”学生入学后,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,单独编班,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。“专转本”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。
4.“专转本”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。“专转本”在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,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江苏大学学士学位。
5.收费标准:“专转本”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。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《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14〕136号)标准执行。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苏价费〔2002〕369号 苏财综〔2002〕162号),住宿费标准为500-1500元/年(标准如有调整,按最新文件执行)。
学生交纳学费、住宿费后,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,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苏教财〔2006〕105号 苏价费〔2006〕319号 苏财综〔2006〕57号)要求执行。
五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511—88780048
监督电话:0511—88791010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ujs.edu.cn/
招生网址:https://zb.ujs.edu.cn
通信地址: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
邮政编码:212013
六、附则
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,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遇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,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