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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信息:【发布时间:2009年04月13日 09时42分00秒 作者: 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:
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(江苏省外)
  一、学校基本信息
  
  学校全称:江苏大学京江学院
  
  办学层次:本科
  
  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  
  校址:校本部(镇江市学府路301号)
  
  梦溪校区(镇江市梦溪园巷30号)
  
  二、录取规则:
  
  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招生原则。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,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,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。
  
  2.考生进档后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”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(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)录取并安排专业。
  
  3.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、降分条件的考生,按加、降分后的成绩录取。
  
  4.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。
  
  5.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,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。
  
  三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
  
 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。
  
  四、收费标准:
  
  培养费13000元/生·年,住宿费650—1200元/生·年。
  
  五、颁发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:
  
  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。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。
  
  六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  
  电话:0511-88780120、88780048
  
  传真:0511-88791785
  
  网址:http://zb.ujs.edu.cn
  
  电子邮箱:zsb@ujs.edu.cn
  
 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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